“你好,我是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你的来信已经收到,我们已经受理,下一步会转送到案件室按照程序办理。”近日,蚌埠龙子湖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在受理举报件后,通过举报信上的联系方式告知实名举报人来信受理情况。
为提升实名信访举报办理质效,今年以来,龙子湖区纪委监委对实名信访举报实行“反馈+见面+反馈”机制,即由信访室进行受理反馈,告知群众信访举报受理情况,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告知正确反映途径;由承办信访举报的案件室在办理中约见举报人,办结后再进行结果反馈,切实提高实名信访举报人的满意度。
“我们在受理信访件中发现,有些信访举报已经正在办理,但是信访人不知道,仍在向各级反映;有的信访件在办理中没有和举报人沟通,导致信访人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时间长了就会出现重复访问题,所以针对实名信访举报实行‘反馈+见面+反馈’机制,让信访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同时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区纪委监委分管副书记表示。
“由信访室负责的受理反馈让信访人消除‘泥牛入海’的顾虑,由案件室负责的见面、反馈,则关系到信访举报查办质效。”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道,对于实名举报的信访件,按照工作要求,承办部门在初核前与举报人见面沟通,了解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和信访原因,全面掌握信访件反映的具体内容,提高信访人的知情权;在初核过程中及时掌握举报人的思想动向,听取举报人的合理意见建议,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率;反馈办理结果时,对提出的不合理意见,耐心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提高信访件的办理效果。
据悉,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解决举报人对信访件受理办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满意度问题,对已受理的18件实名信访举报件,均实行“反馈+见面+反馈”机制,着力将重复访、越级访、“案结事未了”“结案仍在访”等重信重访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