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县纪委监委为我公开澄清正名,还我一个清白,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今后我一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绝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信任。”近日,蚌埠固镇县纪委监委在县城市管理局召开不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大会,以“面对面”的方式,为一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领导干部进行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
数日前,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在一工程项目中暗箱操作,定标南京一家公司中标,严重违反党规党纪等问题。随后,县纪委监委按程序对线索进行处置,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措施,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发现与举报反映的内容不符,系失实检举控告。
“经过我们深入细致调查,该项目的招标合法合规,项目开标后,项目两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中均无南京某公司,经综合研判,认定对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的实名举报不属实。”该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表示,“既然问题已经查清楚,干部受到了诬告陷害,就必须为其澄清正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不能让干部流汗又流泪。”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安徽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澄清正名若干规定(试行)》,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强化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责任落实,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
与此同时,为巩固提升澄清效果,消除干事创业者的思想包袱。该县纪委监委在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县组织人事、宣传、财政等部门对接,告知澄清正名有关情况,避免影响被举报人提拔晋升、评优评先、奖金发放等工作;建立暖心回访机制,对被澄清人的工作表现、思想动态进行跟踪了解,让其放下包袱、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不断激发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干劲。
“对诬告陷害者说‘不’,还清白者清白,彰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坚决态度,让监督不仅有硬度也更有温度,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氛围。”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