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突发疫情后,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积极行动,跟踪督促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切实保障养老服务机构在院老人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养老服务机构“零感染”。
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成立6个疫情防控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督查,全市139家养老机构已全部落实全封闭管理。截至目前,已发疫情防控通报7期,及时发现并处理养老机构存在问题25个,养老机构安全无事故。
一是严格应急值守联动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报备等制度,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养老机构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开展应急处置,第一时间上报当地政府和属地民政部门。
二是细化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养老机构落实夜间2小时安全巡查制度,对于失能老年人,巡查到人。特困供养机构要充分考虑入住老人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房间,严禁失能老年人单独居住。
三是严把消防安全关口。特别注意高温环境下空调等电器设备高负荷运转带来的安全风险,加大对消防器材、用火、用电、用气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和维护,做好厨房、仓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确保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
四是严格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疫情期间购买活禽野味、来源不明的海鲜冷冻食品,所有外购食品必须做好索证索票。严格食品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原材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切实保障老年人饮食安全。
五是开展老年人的心理疏导。养老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后,对老年人的活动范围、人际交往、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难免会产生焦躁不安情绪。在严格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管理的同时,注重老年人的心理护理,要求机构管理人员把握老年人养、医、娱等各方面需求,调整老年人伙食标准,尽量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