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总体评价较差,主要表现为: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行整改责任不到位,没有直面巡察反馈的问题,部分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建议重新‘回炉补火’。”在十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报告“四方会审”联席会上,会审组严肃指出被巡察单位整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被巡察单位进一步整改完善。
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近日,县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对十一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的10个单位党组织集中整改情况进行“四方会审”,进一步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实施‘四方会审’机制的目的是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反馈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
为防止巡察整改搞形式、走过场,该县统筹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力量,采取面对面、四对一的方式,对整改措施是否落细落实、整改效果是否显著等开展分单位、逐条逐项“过堂”,集中把脉,“点对点”督促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完善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据悉,在“会审”中,“四方”各有分工和侧重。县纪委监委负责全面审核整改报告,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逐条进行审核把关,作出总体评价;县委组织部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选人用人、换届纪律等方面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审核把关。 县委巡察组负责重点审核整改任务是否漏项、整改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整改报告是否完整;县委巡察办负责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
推动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必须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该县明确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对巡察整改负总责,要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继续聚焦问题,分类监督,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检查,坚持巡改并重,有机贯通提升巡察整改质效,做深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着力推动全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