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史今读】为官当如“有脚阳春”

时间:2022-09-07 15:5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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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璟,是唐代开元时期的名臣,与同时代另一名相姚崇合称“姚宋”。他自幼好学,博览群书,十七岁进士及第,历任上党尉、监察御史、凤阁舍人、御史中丞等职。唐开元十七年(公元729年)拜尚书右丞相,授府仪同三司,晋爵广平郡开国公。宦海浮沉五十余年,一生都在为振兴大唐而励精图治,与姚崇同心协力,将大唐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方领域的繁荣值拉满,史称“开元盛世”。

《开元天宝遗事》载:“宋璟爱民恤物,朝野归美,时人咸谓璟为有脚阳春,言所至之处,如阳春煦物也。”唐中宗时,谏议大夫宋璟因为直言劝谏被贬为刺史,他在地方当官,清廉自守,爱民恤物,就像三月阳春的太阳一样普照大地,给万物带来光明与温暖,受到了百姓的拥护与爱戴,被时人称为“有脚阳春”。宋璟之所以能得如此美誉,与他刚直严谨、守法持正的处事态度有着极大关系。

宋璟耿介有大节,居官鲠正,武后高其才。长安三年(703年),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因为个人恩怨诬陷宰相魏元忠,并贿赂凤阁舍人张说作伪证;张说看在他是女“红人”的份上,违心答应了。时任风阁舍人的宋璟听闻后,便告诫张说道:“名义至重,神道难欺,必不可党邪陷正,以求苟免。若缘犯颜流贬,芬芳多矣。或至不测,吾必叩閤救子,将与子同死。努力,万代瞻仰,在此举也。”宋璟的仗义执言打动了张说,他在廷辩时如实对答,使魏元忠免受陷害。

宋璟虽在睿宗朝做过宰相,但成就他贤相的美名却是开元时期。开元四年(716年),一代贤相姚崇因故退隐,推荐宋璟接任。宋璟随即调返京师,任刑部尚书,不久,被玄宗任命为宰相。史书称赞:“(宋)璟为相,务在择人,随材授任,使百官各称其职。刑赏无私,敢犯颜直谏。上甚敬惮之,虽不合意,亦曲从之。”宋璟不搞论资排辈那一套,注重任人唯贤,知人善任,提出并坚守“虽资高考深,非才者不取”的基本原则。宋璟的叔父宋元超曾向吏部打出宋璟的招牌,希望在选拔上受到优待。宋璟得知后,不但不予优先录用,还命令吏部“不能私害公。”为防奸佞小人私下在皇帝耳边“告黑状”,提出了百官奏事时谏官、史官必须在旁的规定。他的做法让当时朝廷一改以往用人唯亲的陋习,并大大减少了官场上诬陷好人的情况,使开元初期朝政清明、国力强盛。

严明吏治,往往离不开反腐。为此,宋璟极力革除一些陈规陋习。当时流行潜规则,每年地方各道派人定期向皇帝、宰相汇报工作。这些使者进京往往携带大量珍贵宝货,用以四处送礼、攀附权贵,而许多官吏则来者不拒收礼受贿,让使者得以晋升,可谓是一箭双雕。宋璟对此现象异常反感,他面奏玄宗同意后,勒令所有收受礼品一概退回,以绝杀收礼受贿之风。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宋璟任广州都督时,当地人一直习惯以竹木茅草盖房子,这种房子虽节省成本但时常失火。于是宋璟教他们用砖瓦建造房屋,既舒适合用又能避免火灾。宋璟一心为民、守正不挠,广州百姓在他离任之后,自发捐款为他修建遗爱碑。已经出任宰相的宋璟听说此事,立即上疏玄宗皇帝,对玄宗说:“颂所以传德载功也。臣之治不足纪,广人以臣当国,故为溢词,徒成谄谀者。欲厘正之,请自臣始。”随后,宋璟又亲赴广州,说服当地官员和百姓,砸毁了他的遗爱碑。

宋璟死后三十三年,大书法家颜真卿为其撰写碑文,宋代欧阳修看到宋璟墓碑时,称赞道:“如忠臣烈士,首先君子庄严尊重,使人畏而爱之,虽其残不忍弃也。”石碑已经残败不堪,碑文也模糊不清,然而我们不忍弃之,更不忍弃的是宋璟“望之俨然,即之也温”的高洁品性,他的刚正品格始终是崇高的精神标杆,永远值得后人学习敬仰。(固镇县纪委监委宣传部  周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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