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我的情绪一直不太好,想着既然不当村书记了,村里的事情就也不要出头干了,幸好你们没有放弃我,继续帮助和教育我,让我协助镇政府做好项目的政策处理和推进,让我放下心中包袱,重新鼓足干劲。”近日,在经开区长淮卫镇纪委办公室,因违反工作纪律而受到处分的村干部袁某在接受回访时说出了心里话。
近年来,蚌埠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抓实抓细回访教育工作,先后制定《关于开展“暖心谈话”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三会一补两访”深化以案促改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帮助受处分人员深入认识工作中的错误和偏差,督促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引导被处分人员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切实履责。
“自己因为村里工程项目没有规范实施受到处分,当时心理压力特别大,觉得村民对我不再信任。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疏导教育,让我对基层小微权力有了更深入的认识,以后做工作也更有底气。”面对回访人员,卫东村村党支部书记赵某道出了心声。针对违纪人员,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注重回访教育与警示教育、交流疏导、排忧解难“三结合”,确保回访教育和业务指导双跟进,及时让处分对象放下思想包袱,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
为了不让一个受处分人员“掉队”,该区纪工委监察办在抓好思想教育的基础上,突出“回炉再造”,建议所在单位安排受处分对象进行结对帮扶,下派至基层一线锻炼,并对其综合表现予以记录评价。对于确能改正错误、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被处分人,在处分影响期结束后向所在单位等部门推荐合理使用。如区财政局刘某受到党纪处分后,由区直机关党委负责人与其结对,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动态,后经考察,刘某在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获得多项区级荣誉。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注重深层次挖掘回访教育工作成果,有效发挥激励机制和带动效应,不断推动‘反面’向‘正面’转化,帮助受处分人员完成从‘有错’到‘有为’转变。”该区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