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各乡(街道)党(工)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严格履行常态化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教育管理,健全制度机制,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区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相关室(部)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室,强化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开展有序、稳步推进。研究制定《蚌山区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整治乱点乱象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基础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原则方法、步骤措施等,压紧压实各方责任。
“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线索排查核查攻坚行动,对辖区内的商户、摊贩进行定点走访,了解行业内是否存在黑恶势力欺行霸市的行为,建立纪检监察案件大起底台账,对所有问题线索翻查起底,看是否将线索违规暂存待查、是否将初核件按函询处理、是否将应立案件予以了结,全面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健全与政法委、公安机关、巡察等部门工作会商机制,落实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措施,形成监督合力。
该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行业主管部门”综合治理模式,加强“室组地”联动,通过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单位会议、下发工作提示、专题会商、谈话提醒、专项检查,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推动扫黑除恶监督和“惩腐打伞”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开展。另外,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一把手监督缺失和基层执法不力问题,区纪检监察机关还开展基层执法领域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持续提升“惩腐打伞”效能,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保持‘惩腐打伞’高压态势,强化深挖彻查,精准监督问责,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推进行业清源见成效。”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