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五河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扛牢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在抓“常、早、快、严”上下功夫,保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宽严相济、精准科学,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1-12月受理信访举报85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641件(含重复件210件),处置问题线索645件,立案159件(含留置调查4件),给予党纪处分122人、政务处分18人(含双重处分6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从受处分人员类别来看,其中乡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4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19人。
去年1-12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62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483人次,占比76.79%;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0人次,占比14.31%;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5人次,占比2.38%;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41人次,占比6.52%,实现了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