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您好,我们是县委第三巡察组的,这两天巡察你们皇庙村,在走访中发现你家旁边的房屋有一个禁止燃放的标志,请问您知道是怎么回事吗?”五河县委第三巡察组人员带着疑问第一时间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
“哎呀,太好了!早就盼着有人来解决这个事情呢,这是一个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我们在这住着天天提心吊胆的,安全不能保障、害怕呀!要是哪天晚上突然爆炸了,那可咋整啊?”一位大爷激动地握住巡察人员的手打开了话匣子。
县委第三轮巡察期间,进驻浍南镇的县委第三巡察组开启了“背包式”巡察模式,巡察组人员轻装简行深入皇庙村,实地走访了解村庄环境卫生、村居综合治理等情况时,一个禁止燃放的标志吸引了巡察人员的注意,顿时一连串的问号涌上心头,事有蹊跷必有“猫腻”,通过与周边群众交谈,果然发现了问题,原来这个挂有禁燃标志的房屋居然是存放烟花爆竹的仓库,且地处居民区中心位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巡察组及时予以反馈,立即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浍南镇党委对该问题立即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浍南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着手进行整改,安排镇联系村领导联合派出所、市场所及皇庙村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实地察看,当日完成整改,目前该批烟花爆竹已移存至安全合规的存放场所。
“民有所呼,巡有所应。开展巡察工作,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急迫的实际问题,用心用情用力把群众的‘烦心事’变成‘开心事’‘顺心事’‘暖心事’,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梁杉表示,将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巡察监督传递压力,推动解决困扰群众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充分发挥巡察工作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固根本、赢民心的积极作用,确保“巡的事”精准对接群众“盼的事”。(五河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