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涉及宅基地产生的矛盾纠纷问题,调解委员会有没有全程参与?协议是不是你们双方自愿签订的?一般这种群众涉及宅基地的纠纷调解程序适用哪条法律?问题最后都圆满解决了吗?”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走访当事人、调解员、案件审理人员、查询案件卷宗等方式了解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国的特色优势制度之一,借助群众的力量化解民间纠纷,能更好地将矛盾内部化解,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去年以来,五河县各级调解委员会共调处矛盾纠纷2633件,落实案件补贴28余万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
为了保障制度持续发挥好的作用,五河县纪委监委加强与政法部门沟通联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监督、协作、参与等作用,聚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将纪检监察工作贯穿人民调解全过程。派驻纪检监察组紧盯人民调解案件全过程,通过查询案件卷宗,查看是否做到主要事实清楚、调解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得当;通过走访当事人,询问矛盾纠纷是否彻底解决,是否存在虚假调解,是否基于双方自愿原则;通过查看转账凭证,检查是否按照文件标准进行核定并及时发放,是否存在“一案多调”“一案双补”的情况。截至目前,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抽查14个乡镇及所辖村居调委会、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计760本卷宗,监督检查发现存在4起“一案多调”、3起重复领取补贴、4起重复上报案件问题,现已责令承办调解员退回多发补助,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处理。
“‘纪调对接’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惩处、服务大局的职能优势,确保了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群众利益得到维护。”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跟踪督办力度,继续定期抽查人民调解案件办理情况,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或重复报送案件等违规违纪问题,以有力监督保障人民调解的积极性、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