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决策全部上了公示栏,连每个月村级的账目都一目了然,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是发挥了大作用……”天河科技园洪集村村民向前来督查的蚌埠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近年来,蚌埠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办积极探索建立区纪工委监察办、乡镇(社区)纪(工)委、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三级联动的协同工作运行机制,围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惠民惠农、工程项目建设等,加强基层监督队伍建设,着力解决基层监督力量分散、作用难以发挥,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等难题,进一步用好用活乡镇(社区)纪(工)委及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两级监督力量,切实发挥基层监督“前哨”作用。
为有效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一线“探头”作用,提升基层监督质效,该区纪工委监察办根据《蚌埠高新区村(居)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工作方案》,聚焦村级重大决策、招投标管理、“三资”管理、阳光村务事项、基层党组织管理、村级用工管理、帮困事项7个方面15项“小微权力”,进一步明确村(居)干部职责权限,细化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过程监管控制,探索“一个权力事项、一套工作流程、一张操作图表”监督机制,让干部履职有流程,群众监督有方向。
此外,该区纪工委监察办探索建立乡镇(社区)纪(工)委监督机制,对所辖各村村级监督委员会开展业务指导,不定期实地抽查,及时掌握有关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村(居)级纪检委员“监督员”“信息员”和“宣传员”作用,做到早监督、常约束,让村务监督“小探头”发挥“大作用”。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政治监督的‘显微镜’作用,织密了基层监督网,让监督变得‘触手可及’‘抬头可见’,切实维护了辖区群众的利益。”该区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持续提升监督精准性、规范性、实效性,进一步释放村务监督效能,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