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原党支部书记,纪法意识不强,心存侥幸心理,虚报冒领集体树木、土地补偿款,实属不该……”日前,天河科技园纪工委书记在党员大会上宣读处分决定后,对这位受处分的老干部表达惋惜。
此前,天河科技园纪工委监察办对村集体资金“私存私放”相关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发现李某某将村集体树款6.9万余元存入私人账户,用于各项费用支出。加之,骗取征地补偿款16万余元。最终,李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天河科技园纪工委监察办随后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活动。
去年以来,该区纪工委监察办将私存私放集体资金问题整治作为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治理的切入口,深入调研、靶向施治,重点对村集体“小账户”“账外账”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村财镇管”全部纳管、应管尽管,深入治理因村集体资金私存私放引发的坐收坐支、乱发津补贴等继发性问题,持续健全完善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守好群众“钱袋子”。
“有些村的资金因为历史遗留问题无法入账,成了闲置资金,通过村级‘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闲置资金终于被盘活,对村民也算有个交代。”天河科技园纪工委书记对此次专项治理感触颇深。
此外,该区纪工委监察办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为抓手,紧盯集体资金审核使用、小微权力运行等关键环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点对点”整治。同时,研究出台《蚌埠高新区村(居)级“小微权力”清单实施工作方案》,督导天河、秦集纪(工)委对区属31个村(社区)集体资金使用的程序、内容、对象等开展全过程监督,督促镇村干部履职尽责,确保村集体资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据统计,2021年以来,全区共查处违反“三资”问题8起,党纪处分14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落实协同监督、专项检查、下发纪检监察建议、深入开展以案促改等监督方式,精准靶向监督,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有序,‘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区纪工委监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