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四个规范”为群众信访举报“引路”

时间:2023-03-22 16:4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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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纪委监委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受理党员干部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的检举控告,您举报的这个问题属于民生问题,建议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信访部门收到了一封无实质性内容的“简单”信访举报件,工作人员及时与信访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指明相应受理部门,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

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理清信访举报程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积极为群众信访举报“引路”,有力规范群众信访秩序,有效解决越级访、重复访等信访突出问题。

规范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严格运用党纪国法“两把尺子”,精准甄别信访举报材料,对应受理范围和不予受理范围进行明确界定,对业务范围内的,按程序及时受理;对业务范围外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指南》中“举报什么、向谁举报、如何举报”做好解释引导。同时联动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从源头有效避免“遇病乱投医”现象。

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分工。发挥“信访+派驻+乡镇”联动作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分类处理,对业务内、业务外信访举报处理方式进行细化,对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的处理提出具体要求,做到谁承办、谁反馈、谁宣传,有效杜绝了越级访。同时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在排查和处置信访举报过程中将政策法规解读透彻,及时将信访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

规范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坚持统一“进口”、规范“出口”、严格“归口”,重点对信访举报件的接收管理、登记录入、分流转办、反馈答复等工作程序进行明确,对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按问题轻重程度,要求受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查结,事后第一时间做好办理情况反馈,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规范信访举报保密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并对严格保密实名检举控告人身份信息、分级受理、工作回避等作了明确要求,严禁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对泄露举报人信息,造成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确保了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承担着发现和揭露违纪违法问题的重任,作为监督执纪第一道程序和前沿关口,要充分发挥其‘晴雨表’‘情报部’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举措,切实提高精准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更好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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