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澄清通报来得太及时了,受到不实举报心里难免委屈,非常感谢纪检监察机关查清事实,为我正名,心里的一块石头终于落地了。”近期,蚌山区纪委监委为区内公职人员胡某澄清了不实举报,胡某对此感慨万千。
去年11月初,蚌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网络匿名举报信,信中举报公职人员胡某在国庆节期间开展的全员核酸检测中对核酸数据进行造假,与实际检测数相差巨大,漠视群众利益,危害社会安全稳定。
“收到反映公职人员的举报,务必查清查实,给干部和组织一个交代。”经过调取数据、谈话了解、与相关部门核实等程序,发现胡某并未对核酸检测数据“动手脚”,该举报并不属实,且并未发现胡某在工作中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有举报,就有影响,特别是不实举报,不仅损害了干部名誉,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区纪委监委联合燕山乡纪委对前期初步核实的事实情况进行研判,同时对胡某政治品德、作风表现、廉洁自律以及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最终决定采取会议澄清和书面澄清的方式为胡某澄清正名,并及时将澄清正名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最大限度地消除负面影响,助其卸下思想包袱。
区纪委监委启动澄清正名程序,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办理、谁澄清”的原则,由具体承办部门实施澄清正名相关工作,用实际行动向社会各界树立为担当干事者撑腰的鲜明导向。
“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决对诬告陷害者说‘不’,及时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正名’‘鼓劲’,让监督不仅有硬度也更有温度,为激励干部担当干事创造良好氛围。”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