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审查调查工作质量,降低案件审核的难度,高效解决案件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禹会区纪委监委在加强与司法机关协调沟通的同时,统筹内设科室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加强查审沟通,配合到位。坚持审理与审查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的原则,审理人员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案件审查调查人员沟通、交换意见和看法。对审查调查部门提出的定性、量纪处理意见有改变的,及时与其沟通、协调,并达成一致意见。对复杂疑难案件,在调查阶段,适时提前介入,实行查审合力攻关,避免案件送审后反复补证。
强化管审对接,夯实质量。审理室主动与案管室对接,了解案件办理进度,提前谋划案件移送工作,紧抓审理关键环节、案件所有环节进行全面审核,加强程序和证据审理力度,对照“二十四字”审理标准,针对有瑕疵的,及时退回补证。案件审理结束后,将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同步抄送给案管部门备案,方便案管部门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统计。
注重纪法衔接,通报及时。及时向司法机关通报移送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情况,确保司法机关移送的案源有回音。对相互移送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跟进案件的司法判决情况。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审理人员对定性方面涉及司法解释或者由专业部门认定、鉴定的疑难问题,及时与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目前,该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6件。
“我们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案件办理质量反映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执法水平,关系到能否切实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常抓不懈,坚持实事求是,坚持依规依纪依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禹会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