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民政局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开展整治活动,兜牢民生底线。
一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深入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市摸排低保“单人保”家庭29324户,整户施保299户,新增低保425人、特困14人。
二是开展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督促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查缺补漏,全面检视审计指出问题和2022年全面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巩固2021年全国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
三是开展救助保障对象重新复核活动。督促市民政局指导县区对8.8万低保对象和1.5万特困人员资格进行逐一审查,及时将不符合条件人员退出保障范围,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取消低保2587人、特困640人,纳入低保1680人、特困261人。
四是建立健全保障制度。督促市民政局制定印发《蚌埠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评估指标认定办法》,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五是加强监督执纪。督促市民政局在民政官方网站上按月公示全市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保障情况,同时公开市本级、县区及乡镇(街道)三级88个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电话,广泛接受居民群众监督。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社会救助中心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6次,走访困难群众40余户。(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