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四举措”查风险建机制

时间:2023-06-01 11:15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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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体推进“三不腐”,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市公安局党委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

压实主体责任。印发《蚌埠市公安局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目标、工作安排、方法步骤、工作要求,并督促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管理,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深入排查风险。以岗位职责为切入点,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关键环节为重点,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方式,自下而上层层查找廉政风险;根据单位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发生问题的几率、问题性质、危害程度、影响大小,将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围绕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强化监督检查。会同市公安局从严办重点对各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准确,防控措施制定不严密、不管用等情况进行纠正,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倒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情况,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注重常态长效。推动形成以工作岗位为点、工作程序为线、工作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机制;做到“三前三早”,即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约束管控在前,确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各类廉政风险;定期分析防控机制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对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常态长效。(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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