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上,我对自己被处理有点不理解,我都将工作布置下去了,拆迁安置错误也是当年具体负责登记的人员造成的失误……”被审查人蒲某在刚开始接受审理谈话时有点不服气。
“登记人员固然存在工作失误,但是你作为当时的主管领导,在这件事中,工作安排过不再跟踪督促,对登记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把群众的事不当一回事,搞一些有形式无内容的‘花架子’,致使群众的利益受到了损害,这已经违反了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对此,你是要负领导责任的。”怀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道。
最终,在谈话人员的细心开导下,蒲某逐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深刻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多一点换位思考,多一点担当尽责,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少跑腿。
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遵循“应谈尽谈”的原则,坚持发挥审理谈话的教育、感化作用,开展审理谈话40人次,在谈话过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威,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县纪委监委利用审理见面谈话的时机,与拟被处分人员面对面谈话交流,核实违纪违法事实,并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细政策法规解释。在开展审理谈话前,详细了解审查调查过程中谈话对象的个人态度、配合情况、有无异议等,对谈话对象基本情况做到全盘掌握,综合个人情况和案件性质,制定个性化审理谈话提纲和谈话方案,做到精准施治、“对症下药”;在审理谈话时,严格把握纪法原则,带着真情实感去谈,用心用情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促使谈话对象主动审视自身行为、消除抵触情绪、正确对待处分,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改正错误、努力投入工作。
“我们通过用心用情、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审理谈话,让组织的关心关爱走进谈话对象的心坎里,从而达到教育人、挽救人的根本目的。同时,在处分决定作出后,综合运用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受处理处分人员进行暖心回访,促进有错干部向有为干部转变。” 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