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紧扣政治监督要求,将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责任落实作为监督重点抓紧抓实,结合监督单位实际,采取一系列监督举措,推动工作责任落实。
一是纳入监督清单,常态跟进监督。将监督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责任落实纳入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要点》和政治监督清单,督促监督单位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制定落实措施,拧紧责任链条。定期听取监督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督促监督单位驻村选派干部履职尽责、严守纪律。
二是加强沟通会商,明确落实举措。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及时与承担相关工作责任的市委政法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加强沟通会商,就制定具体工作举措和落实调度推进机制提出明确要求,推动监督单位知责、履责、担责。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推动责任落实。聚焦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涉及的扫黑除恶斗争、平安乡村建设、基层减负等工作,采取听取工作情况介绍、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赴市委政法委、市委督查考核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强工作落实力度。(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