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愿认罪认罚,感谢纪委同志对我的教育与帮助......”近日,怀远县人民法院对市纪委监委指定怀远县纪委监委管辖办理的蚌埠市教育房屋开发公司原经理王某职务犯罪案件作出判决,王某在庭审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在法庭最后陈述时作出深刻忏悔,该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近年来,怀远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办理,通过“三聚焦”不断提升职务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质效,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聚焦履职尽责常“充电”。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业务知识培训与交流,通过对党的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深层次学习吸收,达到“学、思、悟、践”,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坚持一案一总结,案件结束后及时复盘交流,案件办理人员紧紧围绕办案程序、谈话突破、外核取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存在不足等对案件进行复盘和总结,着力补齐办案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的定性把握、证据运用等问题短板。
聚焦联动协作提质效。在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中加强内外联动,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中的职能作用。同时,有效衔接司法,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及衔接,在审理阶段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及时组织检察院、法院相关专家对案件事实认定、行为定性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开展分析研讨论证,提升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
聚焦警示教育筑防线。积极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警示教育课,组织案发单位党员干部“面对面”“沉浸式”旁听庭审,把警示课堂搬至庭审现场,“零距离”敲响“警钟”,把身边的案例做成“最深刻的教科书”,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积极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强化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形成‘信息共享、力量互助、优势互补’的办案协作模式,对职务犯罪案件全流程把握,全面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