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全链条推进“办组”融合 提升巡察质效

时间:2023-07-26 11:12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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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方案要与全县正在开展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关于‘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刻画得还不够精准”“这个问题的定性不够准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底稿、规范表述”……这是怀远县委巡察机构开展“办组”会商的一个缩影。

怀远县委巡察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巡察办和巡察组分工不分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不断加强巡前、巡中、巡后全链条各环节的协作配合,积极探索构建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良好“办组”关系,助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巡前统筹协调。巡察办和巡察组围绕方案制定、巡察重点、人员抽调等内容进行充分会商交流、统一思想,为开展巡察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前,通过“办组”会商确定了78项乡镇巡察监督重点,63项对村巡察监督重点,根据巡察组意见,巡察办抽调人员53人,向20余家单位、部门收集被巡察乡镇党委及所辖村党组织的相关材料,确保巡察工作有的放矢。

巡中加强配合。巡察办及时向各巡察组传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每周记录更新各巡察组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动态掌握巡察进度,解决巡察组遇到的实际困难。同时针对巡察期间发现的立行立改事项,形成巡察组初定、巡察办审核、领导小组审定、被巡察单位整改、巡察组实地检查的工作“闭环”。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更新进度台账8次,移交立行立改事项37件,协调解决各巡察组问题困难13个。

巡后共审复盘。严格落实“办组会商”机制,重点把握巡察报告中职能责任聚焦是否明确、问题定性是否精准、问题线索是否可查等方面,以集中研判提升巡察工作精准度。十四届县委以来,共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27份,移交问题线索67件,推动立案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办组’融合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巡察质效高不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办组’深度融合,实现‘办+组>2’的叠加效应,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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