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在这个案件办理中,对违纪违法过程的表述过于简单,主体身份材料缺少,文书制作不够规范,需要尽快进行纠正。”日前,五河县纪委监委审理部门和案件承办部门人员齐聚一堂,就提升案件审查调查规范性展开深入探讨和交流,确保案件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审理部门与案件承办部门的协作合力,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推行“查审交互”机制,将案件定性、事实证据、处分档次等可能存在分歧的事项,由查审双方集中探讨交流互动,打造“审查调查+审理”案件质量共同体,全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水平。
据悉,强交流、重互动是县纪委监委推行“查审交互”机制的出发点,重在避免和克服“我查你审”的路径依赖思维。在案件调查结束前后,由审理人员与案件查办人员针对特定问题,进行审慎、双向、良性交流,有效解决分歧、达成共识。为避免突破“查审分离”的底线,“查审交互”机制注重调查前“审慎介入”与调查后“全面审理”相结合,规定调查结束前的沟通内容仅限于行为定性、条款解释等,调查结束后的交互内容不局限于调查报告、谈话笔录、书证材料等。同时,审理部门坚持因案制宜,通过对普通案件“答复咨询”、疑难案件“审慎介入”、重大案件“集体会商”、复杂案件“论证研讨”等方式,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提出改进优化建议,推动查审双方同向发力,确保案件查办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二十四字方针,建立健全‘查审交互’长效机制,不断推动案件质量再提升。”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