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成效评估 助力巡察整改提质增效

时间:2023-08-11 10:34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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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成效评估,你单位以下3个问题整改不彻底,请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并于一个月后将整改情况报至县委巡察办。”日前,怀远县委巡察机构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结果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书面反馈,督促其压实整改责任,持续推进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为深化成果运用,推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近期,怀远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成效评估督查组,围绕“三个聚焦”重点环节,对十四届县委第一轮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成效评估。

聚焦“谁来评”。统筹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机构等单位人员力量,选精兵、配强将,抽调10人组建3个督查组,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等部门业务熟练、政策精通、监督有力的优势,为成效评估工作打好人才基础。

聚焦“怎么评”。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评估办法》文件要求,督查组围绕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具体问题整改和干群满意情况4个方面9项指标39项具体指标,通过查阅资料、深入实地查看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听取汇报了解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具体原因,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评估,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既查问题整改是否见真章、出实效,又查是否建立长效机制,切实直击根源查找病灶。

聚焦“怎么用”。对评估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分析,确定“好、较好、差”三个等次,针对敷衍应付、评估等次为“差”的单位,对相关责任人(党组织)进行约谈或发函提醒,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成效评估发现的问题,建立跟踪督办清单,要求被巡察单位针对反馈问题重新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清单。县委巡察机构全程跟进、定期调度、动态管理。据悉,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确定“好”等次单位8家、“较好”等次单位2家,成效评估反馈问题19个,督促立行立改8个。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用足用好成效评估成果,对反馈的问题持续督促跟进,以成效评估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力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清仓见底。”怀远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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