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裳(1482年﹣1539年),字公垂,号安贫子、安斋,明朝沙河(今河北邢台)人。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年)得中进士,先后任御史、知府、参政、右副都御史等职。《明史》称赞他“居官,历著风操……斤斤奉职,所至以治办闻,殆列卿之良欤”。
朱裳为官“耿介,不私权贵”,正直敢言。他在山西巡察盐务时,发现宦官钱宁派人贩卖私盐,牟取暴利。当时明武宗的亲信锦衣卫左都督钱宁恃势胡为、飞扬跋扈,可谓权倾朝野。但是,朱裳坚守法度,依法办事,坚决地查禁了他们贩卖的私盐。
明武宗时期宦官专权。当时刚正不阿的监察御史王相,在巡按山东时,发现宦官黎鉴假借给皇帝进贡之名在当地大肆盘剥百姓敛财,加重地方负担,民间怨声载道、苦不堪言。王相弹劾黎鉴徇私舞弊、祸国殃民的罪行,结果却遭诬陷被捕下狱。朱裳外巡回朝后,查明王相被诬陷的事实,当即上奏陈述王相的正直及所蒙的冤屈,劾奏黎鉴的八条罪状,向明武宗分辨忠奸是非,使王相得免于死,只贬为江苏高邮县的判官。
朱裳为官“治行卓异”。他在山东遇到发大水,淹没城武、单县二城,朱裳实地考察后,提出“改筑城池,以避水患”的建议。他就任巩昌知府时,没有随从,单骑只身赴任。到任后,他首先设法制服了骚扰地方的“西夷”人,使境内有了安定的环境,之后建规章、行教化、倡生产,使得原本偏僻落后的巩昌,百姓安居乐业,面貌为之一变。他因“政事卓异”而列吏部考绩第一,获得皇帝的赐宴和奖赏,当地“虽妇人女子至今称之”。他就任浙江温处兵备道后,当地违法结党40余年的矿工,听说朱裳到任,敬重他的名声,便自行解散。他在福建按察使、浙江布政使等任上,也多施惠政,多有政绩,可谓“淳笃朴直,斤斤恳恳”。
朱裳以清贫为乐。他“少厉清节”,14岁入县学,不以衣食好坏为念,专心求学;赴京求学途中,为了节省盘缠,他不住客店而住寺院,自己动手烧火做饭;到京后,他刻苦学习,“同门生或办甘脆而食之,不往”。后来虽官至九卿,他依然“性廉介,一毫不苟取”,生活俭朴,操守清廉。因他“终日蔬食菜羹,非待客未尝买肉”,所以被人们称为“长斋”,他也索性将自己的号改作“安斋”,即安于吃斋之意。由于朱裳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所以浙江的吏治大为改观,兴起了清廉之风。但有些官员心中暗生嫉恨,忍受不了清苦的生活,偷偷在朱裳的书案上留下小纸条,上面写着“清便清似水,只怕不到底”。朱裳看到后,提笔在这行字旁边写下“我便清到底,只怕饿杀你”,以此自勉,警人,凛然正气。
朱裳的妻子也安于清贫生活。亲操井臼,无异贫民,穿着也极其朴素,“冬夏惟纱袍各一,无可更换”。朱裳的父亲同样安于清素。在担任浙江按察副使时,朱裳曾把父亲接到任上赡养,同僚们知道他非常清贫,便借祝寿的机会,凑钱给他父亲制作了一套新衣服,但被其父坚辞谢绝。
全家人何以如此清廉、贫素?“盖其家教如此”。
朱裳死后,归葬家乡。“乡人佥谓俯仰无愧”,为其建造了“无愧亭”,缅怀他坚守道义的风骨和“俯仰无愧天地”的为民情怀。同时也勉励后人为官要做到“无愧”——无愧于国家,无愧于百姓,无愧于祖先,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后来人。(蚌埠市固镇县纪委监委 周楠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