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严把“廉政体检关”当好选人用人“质检员”

时间:2023-10-13 09:31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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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询,2020年至2021年期间收到刘某的信访举报件4件(重复3件),调查后于2021年6月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2年仍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建议作为2022年度评优候选人。”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对2022年度评优人员提出审核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的一个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党内政治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专责,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中,用好政治监督“过滤网”,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该县纪委监委采用“三室联动”工作方式,明晰党风廉政建设意见接收、分转、办理、监管等程序,并对相关参与办理回复意见的科室提出纪律要求。在收到廉政审查函后,围绕回复意见对象的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分别由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等进行联合审查,并将初步审查结论报五河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审定,最后出具廉政审查复函。2023年上半年,五河县纪委监委累计出具60余家单位2000余人次的廉政意见,向有关单位(部门)建议不推荐人数2人。

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干部廉政档案在党员干部考察、推荐、提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作用,定期更新个人廉政情况资料,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交流以及评先选优提供重要依据,确保所提意见全面、客观、准确。(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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