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制定工作流程导图 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

时间:2023-12-07 10:01    来源:蚌埠市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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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市纪委全会有关决策部署,近日,蚌埠市纪委印发《市委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工作流程导图》(以下简称《流程导图》),围绕巡察工作各环节,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

《流程导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以思维导图的形式,分别明确了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常委会的责任,并按照巡察工作时间线,从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六个阶段明晰各协作配合部门的具体工作。第二部分以阐释“做法+依据”的形式,进一步明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等主体的职责和工作内容。力求清晰明了、便于执行,带动各项工作贯通协同、形成合力。

为有效提高监督的协同性,《流程导图》建立健全日常通报联系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对各部室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任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汇总分析,召开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巡察整改重点难点问题,打造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无缝对接、高效协作的监督格局。

《流程导图》还明确,要充分发挥监督联动机制作用,切实发挥“室组地”协调联动机制在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点案件查办等工作中的优势,对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的监督事项开展协同监督。各监督主体应强化衔接意识,在履行各自监督职责的前提下,主动对接其他监督单位,推动“四项监督”在职能作用上互助互补,在力量使用上统筹统管,在工作衔接上协调协同。

在强化整改合力方面,《流程导图》强调要促进监督成果转化运用,协调市纪委监委、巡察办、巡察组及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工作,审定评估结果及意见建议,对评估结果为“差”等次的,采取通报、发函督办、责成重新整改、年度考核扣分等措施进行相应处理,督促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蚌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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