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作为村党总支书记,在接待办事群众时态度生硬、缺乏耐心,希望今后能引以为戒、严肃整改……”近日,因接待群众时态度生硬,固镇县谷阳镇纪委对某村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提醒。这是该县纪检监察机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抓好日常监督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固镇县纪委监委立足抓早抓小,坚持关口前移、提醒在前、教育在前,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政治监督、专项巡察、日常调研等方式,经常性对党员干部开展“政治体检”。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9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71人次,占比79.8%。
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方式方法,对“第一种形态”中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处置方式,细化明确适用对象、运用情形、实施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为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该县纪委监委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考核评价重要依据和政治生态分析重要参考,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提醒,推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
此外,为避免“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关注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党员干部状况,适时开展“点对点”谈心谈话,做实做细回访工作,帮助受处理党员干部卸下心理包袱。
“日常监督工作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是基础也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灵活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和厚爱。”(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