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李某某尚在处分影响期内,建议暂缓提拔。”近日,固镇县纪委监委收到县委组织部的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函后,经过联合审查,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近年来,固镇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格审查机制、审核重点及回复流程“三道关口”,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画像”、全面“体检”,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建立“四室会审”机制。受理党风廉政意见审核事项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统筹协调负责,及时组织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相关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进行“四室会审”,并根据掌握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提出意见后,逐级经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层层签字把关。
明确审核把关重点。对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相关部室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或问题线索反映,是否有已经被立案审查调查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且还在影响期内,是否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情形。同时,严把拟评先评优单位“政治体检关”,重点审查年度内是否有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否被县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等情形。
规范廉政回复流程。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在意见回复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党风廉政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县纪委监委组织部一般在3个工作日后,结合汇总各相关部室意见后拟定廉政审核意见,报主要领导审签后以正式文件进行回复。同时,要求参与审核的相关部室建立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台账,保证全程留痕、有迹可循。
“去年以来,我们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党员干部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把关1810人次,其中提出暂缓意见15人次。”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始终以“眼里不揉沙子”的态度,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发展,严格把好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以铁的纪律保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