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张某某有问题线索正在办理,建议暂缓使用……”日前,禹会区纪委监委就该区委组织部的一份征求意见函提出答复意见。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近年来,禹会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对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评先选优、职级晋升、年度考核等关键环节进行精准“画像”、全面“体检”,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等内部联审机制,收到党风廉政情况征求意见函后,在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统一登记、留底备查的基础上,及时组织信访、案管、审理、党风政风等部门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组织处理等内容进行“层层把脉”,并分别出具意见,由办公室汇总形成报告,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及时反馈给征求意见单位,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如实回复意见、不按有关规定审查,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回复意见失实失准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廉政审查的严肃性、真实性。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开展禹会区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通知》,对受到不实举报、一时存疑的党员干部,及时查清事实,按照程序做深做实澄清正名工作,帮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不良影响。
“2023年,我们共回复廉政意见2728人次,其中提出暂缓使用意见6人次、不宜使用意见25人次。”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精准化开展,严格把好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以铁的纪律保障选人用人风清气正。(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