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蚌埠市纪委监委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市纪委监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要严格政治标准,坚持原原本本学,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解决纪检监察队伍中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推动纪检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要注重以案促学,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专题警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对照检查,做到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守牢底线。要加强解读培训,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通过举办干部大讲堂、业务培训班等方式,深化《条例》理解运用,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
会议强调,要压实领导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确保党纪学习教育不挂空档、不落一人。要科学有序组织,统筹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各项工作任务不折不扣落实。要注重结合融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抓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工作部署等结合起来,努力将学习成果体现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动员部署会后还举办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