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那里撑着伞,肯定有人在垂钓,而且不止一根鱼竿……”五河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淮河五河朱顶浮山段“巡河”时,发现有人违法垂钓。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政策和淮河干流河段禁渔期制度,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等部门沿淮河(五河段)开展淮河禁渔期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县纪委监委发挥监督专责,将禁捕退捕工作纳入综合督查内容,通过构建“党风政风监督室+派驻机构+乡镇纪委”常态化监督网络,将监督触角延伸到一线,采取实地监督、明查暗访、工作提醒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以有力监督筑牢淮河流域生态防线。今年以来,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渔政执法巡查47次,出动执法巡查人员 32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查处案件2起。
此外,县纪委监委把维护渔民利益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引导帮扶退捕渔民就业创业,解决好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医疗等生活保障问题,确保退捕渔民上岸就业有出路、长远生计有保障。同时,设立专项举报电话,严格查处禁捕退捕工作中侵害渔民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回应渔民诉求,确保禁捕退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截至目前,享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政策62户,213人,注销渔业船舶证书62本,回收渔船62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禁渔禁捕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有力促进淮河退捕渔船工作高效展开。”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