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因利用职务便利虚开发票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日前,固镇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固镇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监督清单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整合各项监督力量,有效打通乡村振兴的“最后一公里”。
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围绕部分村(社区)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级项目管理、巡察整改等情况,开展村级公权力季度督查工作。构建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相关部室分工协作、“室组地”联动监督、相关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每季度设3个监督检查组,抽取3个乡镇、15个村(社区)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政策、项目、资金在哪里,监督检查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安排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共发现7类32个问题。
坚持“纪巡审”协同联动,加强协作配合,把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巡察和审计重要内容,完善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联动监督机制,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积极推广使用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充分发挥平台事务公开、诉求办理、联通协同功能,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平台运行以来,共梳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微权力”监督事项清单6类61个,督促公开公示村级各类信息 1267万余条,受理群众投诉6035件,办结 5990件。
坚持严的基调,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涉案金额较大、案情复杂的重点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提级办理、直查直办、领办督办,坚决惩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和违规发放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等腐败问题,坚决清除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和民生领域的“微腐败”。2023年以来,共受理问题线索14件,给予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人,通报典型案例1起3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