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16条、修改76条。关于政治纪律,在第五十六条增写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日前,固镇县纪委常委在晨曦微课堂上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要点。这是该县大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的一个生动场景。
加强纪律教育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固镇县纪委监委以学习新修订《条例》为契机,坚持“四学”联动,通过学纪悟廉、警示醒廉、家庭助廉、以督促廉,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在全县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学纪悟廉。利用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站等,第一时间转发《条例》原文修订前后对照表。开展沉浸式教学,组织党员干部参观蚌埠市党性(警示)教育基地,聆听现场解说、观看图文视频,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规矩,主动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依托县委党校,与组织部门建立廉政教育协调机制,为党员干部精心设置廉政课程,通过学习党纪党规知识、到本土红色资源地观摩学习等,引导党员干部把好“总开关”。
警示醒廉。及时传达学习各级纪委监委公开发布的反面典型案例通报。组织观看《贪毁人生2》等警示教育片,持续敲响“警醒钟”、注入“清醒剂”。编印《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读本,发挥典型案例的镜鉴作用;组织部分科级领导干部“零距离”旁听固镇经济开发区原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左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组织全县村(社区)干部开展“朱某某案”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记党的纪律规矩,守好廉洁关口。
家庭助廉。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家风建设相结合,督促党委(党组)抓好《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落实,充分发挥优良家风的教化引导作用。各乡镇纪委和派驻(出)机构以家庭助廉、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推进“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家风建设。组织开展良好家风培育系列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党员干部家属家风座谈会、签订清廉家庭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等多种方式,以严明纪律正家风转作风,凝聚“学廉”“践廉”合力。
以督促廉。督促推动党委(党组)把《条例》纳入党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把《条例》学习作为常态化推进纪律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对比学、融会贯通学。同时,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持续纠治“四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相互贯通、相互促进。(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