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某某侵占村集体资金,2024年5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某某重复报销工程款处理费用,2024年4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五河县纪委监委通报了两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这是该县纪委监委坚决向漠视群众利益亮剑,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一个真实写照。
自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迅速动员部署,及时制定印发集中整治工作举措,明确18项重点任务分工,成立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办理作为重中之重,对问题线索采取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攻坚、合力突破,持续加大典型案例和突出问题通报曝光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此外,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部署的“2+4”专项整治对农村集体“三资”、校园餐、供水等领域,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职能部门成立工作专班、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督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落实举措。自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立案18件,批评教育和处理32人,留置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
“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恶痛绝,县纪委监委坚决站稳人民立场,严惩‘蝇贪’‘蚁腐’,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促进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