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近日,市城投公司纪委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台《市城投公司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严从实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组织换届、重要表彰奖励、评先评优等5类事项。规定了需要征求公司纪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的单位,应当提前发函明确征求意见的事项、人员信息、依据、使用意向等内容。
《办法》明确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8种情况及格式要求。规定了公司纪委在提出党风廉政初步意见前,需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及受到诫勉、问责、处分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严防“带病提拔”“带伤评优”等问题的发生。
今年以来,市城投公司纪委共回复各类党风廉政意见9人次。下一步市城投公司纪委将以《办法》出台为契机,严格审核把关,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市城投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