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没有找我谈话之前,我真的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提醒我,今后,我一定汲取教训,严抓村里的‘三资’管理工作。”近日,五河县小圩镇纪委在村级“小微工程”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某村未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签订集体经济相关合同,随即对该村党组织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开展提醒谈话既是组织的要求,也是“一岗双责”的职责所在,更是关键时间节点抓反腐倡廉工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五河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日常监督有效路径,扎实用好提醒谈话这一有力武器,进一步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不断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常态化。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主动监督、着眼防范,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内容,了解干部思想状态、工作情况、社会交往、群众口碑等,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治,确保谈有所得、谈有所获。
此外,为增强提醒谈话的针对性,该县纪委监委紧密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反馈、信访举报及查处的典型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充分研判政治生态、廉政风险点,拟定廉政谈话提纲,通过集中谈和个人谈等方式,直指存在问题,见人见事见责任,确保问题责任谈准谈实。截至目前,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警示谈话2人次,批评教育9人次,责令检查19次,诫勉谈话8人次。
“提醒谈话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有力措施,谈不是终点,抓好落实更为关键。把谈出来的问题转化为更进一步的工作质量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必须加强日常跟踪,及时预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发挥好廉政谈话提醒作用,以有效监督管好“关键少数”,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担当作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