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按照市委要求和区委全覆盖巡察工作需要,淮上区组织开展4轮巡察工作。巡察期间,巡察机构坚持组办工作“分工不分家”,从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强化协作配合,全程推进“组办一体化”,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巡察前,共商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坚持政治标准,根据各轮巡察重点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行业特点,巡察办与巡察组共同商讨抽调人员、做好分组安排;制定培训计划,邀请行业专家集中授课,巡察能手分享经验,以专家请进来和老将走上台相结合等方式,提升培训效果。同时,巡察办组织召开巡前通报会议,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收集苗头问题,及时提供给各巡察组,为巡察监督提供靶向参考。
巡察中,共研把脉定向问题线索。成立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指导督导组,不定期深入一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将巡视巡察工作最新要求传达到巡察组,帮助巡察组把方向、理思路、出对策,确保巡察发现问题见人、见事、见责任。推深做实“组办会商”,巡察办定期与巡察组就发现问题定性、线索研判等开展会商,协调纪委监委相关室组参加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提前介入,推动问题边巡边查,及时适时进行工作调度,督促巡察组把准政治方向,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巡察。
巡察后,共谋推动落实巡察成果。通过召开巡察报告研讨会,对巡察组形成的巡察报告进行讨论修改,共同打造政治画像准确、核心职能突出、问题定性精准、语言规范得当的高质量巡察报告。巡察办将各组发现的突出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普遍性、倾向性或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形成巡察建议书,推动问题及时整改。此外,共同抓好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捋顺整改关键节点,推动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直面一线的巡察组和统筹协调的巡察办,“台前”“幕后”同频共振,实现巡察成果最大化。(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