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组织的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今后我将以更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再出现类似错误……”辖区内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诫勉谈话后说道。
近年来,蚌埠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办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原则,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上积极作为。今年以来,全区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5人次。
在实践中,区纪工委监察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抓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结合日常监督、巡察反馈问题以及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及时对当事人进行提醒和纠正。同时,强化沟通联系,将当事人的认错悔错态度告知所在单位党组织,督促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也是‘第一种形态’运用最为主要的方式。”该区纪工委监察办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介绍道,对于受到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要求其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作说明,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同时,促使参会人员对被谈话函询人所作说明情况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同时,为避免“一谈了之”,区纪工委监察办发挥“1+3+N”协作联动机制优势,对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后续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要求乡镇纪委、党组织纪检委员全程跟踪、随时抽查,对整改不力的,及时进行提醒纠正。此外,区纪工委监察办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上持续发力,通过集中学习、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把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促使全区党员干部筑牢纪律规矩意识,严守“底线”、不踩“红线”。(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