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蚌山区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健全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以扎实举措压实责任担当、以匡正风气促进敢作善为。
明确容错界限,规范工作流程。该区纪委监委聚焦容错纠错尺度,准确区分“敢为”与“乱为”,划清可容“边线”,筑牢禁容“红线”,严守纪律“底线”,严防把宽容变纵容、把保护变庇护。对澄清案件综合信访、审理、案管等部门进行把关审核,对不实举报、失实检举控告逐一过筛、综合分析,因案制宜采取当面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予以正名,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
加强宣传引导,树好干事创业“风向标”。督促各级党组织将“三个区分开来”相关内容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把握“有为”与“勿为”边界分寸。用好用活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论理,发挥澄清一人、激励一批、提振一片的良好效应。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于失误错误造成的损失影响做到早补救、早补正。
重视教育帮扶,实现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该区纪委监委注重对容错对象的教育、帮扶和转化,定期开展回访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帮助其及时打开心结、放下包袱、提振精神。对那些思想转变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评价良好的干部,审慎稳妥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蚌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