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蚌埠市纪委监委把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四个聚焦”重要内容之一,采取超常规措施,一体谋划部署、一体推进落实,统筹抓好责任落实、线索处置、案件查办和整改整治各项工作,以有力监督护航全面乡村振兴。
坚持高位推动,扛牢政治责任。制定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十项举措。把监督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政治监督重点任务清单。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663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800余个。同时,加强与巡察监督、财会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累计发现资金审批管理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不严格等问题318个。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整治。部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85起,处理332人,推动市农业农村局加强“三资”管理,排查并追回个人拖欠村集体资金1029.76万元,规范核销资金2317.45万元。制发《关于监督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和防范纠治“新形象工程”的工作提示》,明确“新形象工程”8类问题表现,严防严治乡村振兴领域“新形象工程”。
坚持集中攻坚,狠抓案件查办。通过从信访举报中“筛”、群众投诉中“挑”、监督检查“找”、专项巡察“挖”、督促职能部门“移”等,拓宽线索来源渠道,4月份以来,全市新增摸排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965件。突出批办领办,选取58件重点件由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滚动包保领办,已立案39件,处理42人。突出挂牌督办,市本级分3批对42件疑难复杂、干扰多、阻力大的重点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已立案27件,处理33人。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611起,处理79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9人。
坚持系统思维,深化标本兼治。针对监督办案中发现的监管缺失、管理漏洞等制度性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9份,推动健全完善制度机制105项。同时,靶向示警施教,拍摄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片《岂容“蝇贪”噬民利》《“自治”不仅是“书记治”》,编印下发《农村党员干部违法案例汇编》等,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强化警示教育实效。(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