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关于你的问题失实,现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请你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履职,担当作为……”近日,蚌山区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的方式为乡镇干部汪某公开正名,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反映汪某的相关问题后,迅速成立调查小组,采取走访调查、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该问题属于不实举报,按规定对该问题予以了结。
“这段时间心上觉得很委屈,工作也受到了影响。今天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对我来说是极大的鼓舞和认可。”汪某收到澄清正名通知书后表示,“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事实,给我履职尽责的底气。今后我将铆足干劲,尽职尽责,热忱服务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为清白干事者正名、为担当作为者撑腰,是给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最大的“强心剂”。去年以来,蚌山区纪委监委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对失实检举控告件进行认真分析研判,统筹考量反映事项类型、反映对象人员身份、核查情况、影响范围,结合反映对象廉政档案,为反映对象精准“画像”。同时,从严筛选澄清对象,保障澄清正名精准度,“量身打造”个性化澄清方案,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做到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赋能。
此外,为做好澄清正名的“通篇文章”,该区纪委监委对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因案施策制定暖心回访“套餐”,构建“澄清正名+暖心回访”闭合链条,以电话沟通、实地走访、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跟踪了解被澄清干部思想动态和履职情况,帮助澄清对象彻底解决心理负担,切实做到在心理上关怀、工作上支持,激励被诬告干部放下包袱,保持初心,继续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工作,持续跟踪问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环境。”蚌山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