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今年以来,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坚持“三强化”严把处分决定执行关,坚持把处分决定规范化执行、回访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作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内容,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强化跟踪提醒,确保处分执行有序推进。督促监督单位将纪律处分执行涉及本单位的内容,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范畴,将处分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真正发挥处分应有的惩戒、警示和教育作用,提升纪律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建立处分执行报告制度,将处分执行情况相关材料及时报送驻部纪检监察组。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处分执行提质增效。通过明确检查重点,以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方式,逐人逐项进行全面检查,压紧压实各单位执行处分决定的责任。重点对处分决定是否送达、宣布及归档,是否对受处分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定职务级别、工资待遇调整和执行,是否对受处分人在处分期内违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发放考核奖金、任用晋升,是否对监察对象、公职人员等受刑事处罚后给与开除、解聘、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防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走过场”。同时,督促监督单位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纪党风党性教育,夯实党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强化回访教育,确保处分执行刚柔并济。下发重要工作提示,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强化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因人施策,将5类人员作为重点回访对象,分类制定回访方案,综合运用座谈、谈心谈话、家访、电话回访等方式将谈心谈话、纪法教育、心理疏导贯穿回访教育全过程,有效化解受处分同志的“心结”,引导其放下包袱,唤醒其责任意识、激发责任担当。(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