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村里农村经济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包费收缴难度大,通过这次合同清理,规范了合同文本,细化了合同签订的细节,更好地维护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合法权益。”日前,面对前来走访的怀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古城镇村干部拿着新签订的合同介绍道。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今年以来,怀远县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小切口”整治项目,紧盯重点环节、关键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有效监督守好村集体“钱袋子”。
该县纪委监委将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作为农村“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切入点,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等单位制定专项监督检查方案,构建村级自查自纠、镇级审核把关、县级全面覆盖的三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紧盯合同标的物不明确、订立程序不规范、必备要素不齐全等问题,采取根据账务找合同、按照资产资源查合同等方式,“起底式”清查梳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同时,针对发现的不规范合同,强化业务指导,明确规范清理工作时间节点和步骤流程,持续跟进督促,全力推动问题整改销号,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逐项规范,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以来,全县共梳理排查合同7289件,发现并推动整改纠正不规范合同2506件,收回村集体资金314万余元。
在规范程序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办案是最严格的监督,围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签订、备案、履行等重点环节,全面清仓起底、排查梳理问题线索,综合运用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动、片区协作等方式,深挖彻查问题线索背后存在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快处农村经济合同中履职不力、弄虚作假等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共处理处分76人。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是确保村集体收益‘颗粒归仓’的重要手段。”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将持续紧盯农村经济合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力度,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蚌埠市纪委监委)